11月5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与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在两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两院联手,促成当事人各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化解了一起信访案件。 2013年,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李某、胡某诉湘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纠纷案件并作了裁判,由于湘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履行判决内容,致使李某、胡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随后,娄星区人民法院查封了湘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尚未出售的房产,致使在湘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有房屋的29户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几年来,此29户业主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多次到当地区委政府信访。衡东县委领导为化解此信访案件,多次听取破产和解工作组及衡东法院对案情的汇报,并积极与娄底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两地法院依势而为,迅速组织当事各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湘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分期付款,同时由法院依次解除查封的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