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世界也愈加丰富,电子产品已深入生活,与人们形影不离,现今大到资金转账借款,小到市场小贩交易,几乎都可以用微信、支付宝完成。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微信而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该案原、被告属微信网友关系,从2009年通过网络认识,虽然至今只见过两次面,但是关系甚好。被告刘某某多次向原告阳某某借钱,均是以车祸、父亲生病住院等理由。原告阳某某相信了被告刘某某的说辞,一直用微信、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款项支付给被告刘某某,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原告阳某某并未向被告刘某某要求书写借条。然而在被告刘某某承诺的还款期限到了后,被告刘某某以各种理由逃避还款,原告阳某某最终无法再相信被告刘某某的说辞,起诉至法院,并向法庭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及转账流水等证据。
办案过程中,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刘某某,主张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做工作,最终被告刘某某承认下欠原告阳某某借款76587元,并承诺在十五日内一次性归还。
网络广交朋友是好事,借钱须谨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就珍贵,不能因些许钱财而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