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与被告曾是一对情侣,在同居期间,原告借给被告5万元买车跑运输。由于被告脾气暴躁,两人分手,之前买车的钱便成了男方的债务,双方家庭还为此大打出手,索债不成,女方无奈诉诸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原告、了解事情原委后,认为案件有调解的基础,便联系被告,希望被告能主动应诉协商还款事宜。在与被告沟通过程中,被告一开始消极怠慢,并有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念头。通过深入了解才得知被告刚检查出患有癌症,为住院治病已花去全部积蓄,几乎没有兑现还款能力。经核实后,法官将被告患有癌症的情况告知原告,望其能够在还款数额上做出一定让步。在法官向被告释法理、析事理、讲情理后,被告主动承认了之前的错误并同意向亲戚朋友凑钱还款。与此同时原告也在法官多次劝说下,主动将诉讼请求降低为2万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调解结案,不仅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也为被告身患癌症的不幸增添了一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