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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惩戒有力度 购票受阻忙还钱
作者:林毅鹏  发布时间:2018-12-03 09:54:01 打印 字号: | |

   “林法官,我这就把钱还上,我和我老公已经和人说好去广东包饭堂,我合同都签了,现在买不了高铁票,那我这活就泡汤了。”近日,被执行人罗某带着2万款钱赶到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找到承办法官,主动申请还款,这是该院成功执结的又一起“老赖”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后主动履行的案件。

    罗某与其夫是衡东县珍珠乡某村村民,2017年因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法院判决赔偿原告文某货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夫妻一直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文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某夫妻二人不仅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被执行人一直寻无踪迹,案件一时进入僵局,法院不得不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限制罗某夫妻二人高消费。

十余日前,该案承办人接到罗的电话,承办人对被执行人罗某的情形介绍道,如果被法院判决后,不履行法院判决文书义务,一味的逃避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后,不仅出行受阻,今后贷款、高消费等均会受到限制。

不出几天,罗某电话告知承办人其已经筹齐欠款,可以马上履行还款义务,希望可以把自己的个人信息从限制高消费名单上撤掉。原来,罗某夫妻二人与他人准备在东莞包饭堂,明天要开工,必须马上过去,结果在正准备买高铁票时被告知被法院限制高消费,于是马上筹钱与申请执行人和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后及时还款,故将该案了结。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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