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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怠政”与“急政”的主要表现、成因和对策
作者:文友明  发布时间:2020-04-24 09:40:26 打印 字号: | |

“怠”者“慢”也,“急”者“快”也。“怠”与“急”本是一对矛盾,但在当前各级行政机关、党政部门中,“怠政”与“急政”这对怪胎,却十分奇葩地结合在一起,甚至成为一种“新常态”,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一、当前“怠政”与“急政”三种突出的表现形式


一是临近检查、考核,才下发检查、考核标准。尽管中央反复强调要“减少和杜绝形式主义的检查督导”,但当前基层党政机关单位要应付的检查评比和考核依然不少。按常理,各项任务的安排,应在年初作出部署,而且要达到什么标准和要求,亦应及早公之于众,以便下级遵照执行。可现在很多情况下,有关考核、评比之类的规章制度,迟迟不见出台,即使是出台了方案,也是快到检查评比时候了。往往是刚出台检查、考核、评比方案,不到三五十天,上级就要按刚出台的方案检查、考核、评比、验收。逼得下级为迎接检查、考核、评比、验收,不得不搞“突击战”,连夜加班加点造假应付,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不说,令下级措手不及,满肚子怨气,苦不堪言。


二是考核时雷厉风行,考核结果却迟迟不公布,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某县2018年元月上旬通知各单位在元月中旬要上报上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和评先评优名单,规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可一直到201812月上旬才公布全县公职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结果,导致一年快过完了,相关单位还不能给工作人员完成2018年度的调资工作。


三是“寅时布置工作任务,卯时上报工作结果”。不少基层单位应该都有这种经历,上级寅时下通知,卯时要结果。如人民日报怒批的那样“上午下通知,下午要情况”,令基层工作人员应接不暇、措手不及、反感至极。


二、“怠政”与“急政”存在和蔓延的原因


“怠政”与“急政”存在和蔓延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有内在的也有外部的。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宗旨意识淡化而至人的惰性泛滥,激励驱动不足而问责压力缺位等,是“怠政”与“急政”这一矛盾同时存在的主要方面。


一是宗旨意识淡化。“怠政”与“急政”同时存在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出了问题。宗旨意识淡薄,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人固有的懒惰人生滋长,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意识的减弱,爱岗敬业的职业意识淡化,没有了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不想作为、不愿作为的意识在头脑中点了上峰。


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什么事都希望上头出政策、出依据,上头没有精神,下边就不敢动弹,为了等待上头的政策,下面的人只好耐心观望,不敢结合当地实际拿出适合当地的新思想、新作法。


三是担当意识不足。当前高压反腐形势逼人,规矩多了,纪律严了,有些干部怕担责,为防止做得多错误多的情形发生,只好以不主动作为自保。甚至有的干部心里有“鬼”,诚惶诚恐,忙于低头躲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把“不干事”作为“不出事”的应对之策。


四是干部用人导向不明显。能者上、庸者下的政治环境未完全形成,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导向未充分彰显,干部“能上不能下”、提拔多、降级少、奖励多、处分少,使干部缺乏危机感、紧迫感、压力感,助长了不作为风气。而一些问责制度又不科学不严肃,不问主观客观,不管责大责小,名目繁多的“组织处分”,“一票否决”就导致了长时间的“怠政”和一时的“急政”这对怪胎同时存在。


五是机制不健全。首先是权责不明,机构设置不合理、岗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突出;其次是缺乏可供具体操作的措施,消极怠工难认定,谁来认定,用什么样的标准认定,怎么处置“懒政怠政”暂无依据。再次是监督缺位,有的干部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责惩处机制不到位,庸懒涣散者未受到应有的告诫和惩处。


三、治理“怠政”与“急政”的对策和建议


“急政”虽然看似干部做事雷厉风行,但实际上是前面“懒政”“怠政”所致,是在上头或工作形势所逼之下,临时搞突击,故“怠政”与“急政”归根到底同属一种消极思想行为状态,虽然不贪不占,没有典型的违法乱纪特征,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但却让下级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深恶痛绝。李克强总理曾就此现象痛批:“身在岗位不作为,拿着俸禄不干事,庸政懒政怠政,也是一种腐败。”它与党中央提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目标相悖,不利于我党各项工作的开展,损害我党形象,危害干群关系,百害无一利,党员干部们都应彻底摒弃这一现象。


(一)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震慑。制定惩治“懒政”“怠政”具体办法,列出当前“懒政怠政”表现种类清单,对问题干部视情节采取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换岗免职等党政纪律处分方式,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二)坚持正确导向。加大正向激励作用,实现评先评优与晋升嘉奖无缝对接,激发干部干事的激情和动力,对爱岗敬业、扎实肯干、敢作敢为、开拓创新、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者心寒,充分调动干部工作激情和潜力。以此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进想干事、敢干事的好干部更加奋发有为,不给“懒政怠政”留有任何空间,对“庸官懒官”产生倒逼效应。同时提高干部履职能力,激励干部创新善为。


(三)明确权责清单。强力推行行政机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清晰责权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将每个岗位的责任具体化建立科学、层级清晰的责权体系,解决职责不清、交叉扯皮、管理分散、效率低下的问题。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真正实行中央从严治党,建立全国各级党政机关“风渐清、气渐正”的政治新常态,要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把各部门建设成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还必须严格实施作风建设常态化绩效考评方案,实行绩效投诉受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干部岗位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制度,全面直观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要使明查暗访机制常态化,通过明查暗访、网上举报、群众投诉、短信平台、微信等多渠道多层次全方,强化对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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