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的天,寒意逼人。
每年这个时候,法院人都挺忙,忙于开庭,忙于结案,忙于查漏补缺。毕竟年关将近,谁都想过个安心年,不想案子缠身;毕竟考核在即,谁都想评个好名次,不想辛苦白费。
我原以为,2018年的工作本可在忙碌中按部就班收工,等待最终考核定级。但一群农民兄弟的到来,打破了我那淡定的计划。
十多个人陆续的涌进了我的办公室,让我有些莫名其妙,更感觉空间有些压抑。站在自己面前的大都面色腊黄,布满皱纹,衣着质朴,应该是饱经风霜,辛勤劳作之人。一问才知,原来是起诉讨要工钱的当地农民。
起诉状共四页纸,原告姓名占据三页,一共36人。原告大部分是50年代的人,年长者43年生,今年75岁。起诉的金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事实与理由是2017年在两个被告处干农活却没有拿到工资。
看着十几个人憔悴的面容,气愤的神情,我不由地在内心咒骂了两个被告,真缺德。人家辛苦干农活的钱都不能支付,于情理不通,于法更不行。诚然,我也是农民家的孩子,父辈世代为农,更懂干农活不易,赚工钱艰辛。
我告诉他们,这件事我一定会尽力的,希望他们能理解下,毕竟法院办案也需要时间,但我一定会尽快尽早处理,因为诉讼绿色通道他们可能听不懂。除了说谢谢、辛苦了、拜托之类的话,勤劳朴实的他们再说不出其他更多的内容,但相对于来时的愤怒之情,此刻神情似乎舒展了很多。
送走他们后,我通过起诉状上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两位被告。对于拖欠工钱一事,无人否认。之所以拖欠,是两人的合伙出了问题。内部纠纷没化解,农民工资也就一直拖着。
原来贺某与赵某是益阳老乡,贺某在衡东做上门女婿,赵某便通过贺某承包了当地大片农田,两人开始合作种植马蹄。因种植面积较大,所以请了大量的当地农民从事种植、除草、打药、挖掘等工作。
两人合伙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赵某负责销路,贺某负责管理。因2017年马蹄市场不景气,支出大于收入,亏损已成定局,两人便发生了矛盾。两人几经沟通不畅,也只好各自作罢,欠下的工钱便也不再支付。赵某不在本地,贺某气愤的说,连人都难找得到。
得知原由后,我告诉他们,农民工的工钱一定要如数给,他们之间的矛盾不是拖欠农民工钱的合法理由。从事农业种植行业,与农民直接打交道的时间很多,需要农民的地方还很多,拖欠农民工工资势必会失信于他们,直接恶果就是对自己今后用工会带来困难。
因为他们彼此的不信任,谁都承认拖欠之事,谁都承诺工钱一定要给,但什么时候给,怎么给,给多少,却含糊不清。最后,我提议,每人先交五万元放法庭,经过对所起诉农民工的工钱进行核对后再予以发放。一则让老百姓放心,二则表示他们的诚心。
最终,钱陆续到了位。对于36位农民兄弟的工钱我们进行了逐一的核对,除赵某认为有两原告系贺某的亲戚,且工资金额较不同意支付外,34位农民兄弟如数领到了自己的工资,接近7万元。那两位我建议后续再处理。
有的人领到了几百元,有的人领到了几千元,拿到钱的,无不例外,脸上的皱纹都夹带喜悦。是的,一年的辛苦工钱几经催讨终于到手了,虽然过程漫长,但结果终究还是让人满意的,毕竟没有打水漂。
发放工钱时,因两被告没有告知我们中间有些人有过部分支付,所以只要工数对了,便按标准发放。事后发现有一位老奶奶之前就在被告那领取了一千元,这次却没有扣除。当我打电话问她,之前是不是拿了一千,她坦诚说是。当我说这次没扣除多领了要归还时,她说马上来。她说,我只知道天数,不会算账,但我一定不会多要的,这一千退给你们。
刚开始,我觉得事情会很麻烦,毕竟涉及的农民工太多,有的通道理,有的却认死理,而且有一个被告还是外地的,万一需要强制执行的话则会更多麻烦。后来,事情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难,几经沟通,几经协商,最终尘埃落定。
此事虽然暂告一段落,但此事却还有后续。在第一批处理完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农民朋友过程询问,并请求法院帮助他们讨回工资。确定的,不确定的,我也不知道究竟还有多少人,但我明确告诉两人被告,此事一定要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得到的答复,是肯定的,是积极的,是暖心的。
十二月的天,寒意逼人,却也不乏暖意,毕竟春天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