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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做公平正义的卫士
-记衡东县人民法院刘芬芬
作者:徐月珍  发布时间:2019-01-18 09:19:01 打印 字号: | |

刘芬芬同志于2006年8月考入衡东县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五年间,刘芬芬同志廉洁自律,公正办案,凭着巾帼不让须眉的志气与才干,以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对工作的无私奉献,在工作中不断取得优异成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人生价值。她先后多次被政府、上级法院及本单位评为“办案能手”、“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个人办案效在全院都名列前茅,承办案件及撰写的法律文书数次被评为精品案件及优秀裁判文书,被县委评为“三打击”工作先进个人,三次被嘉奖,一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从2013年至2018年期间,刘芬芬同志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11件,仅今年已办结127件,结案率达94.5%。她承办的案件无发回重审,无错案及瑕疵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缠诉案件。作为衡东县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是审理案件数量、类型最多的刑事法官。她将维护公正、捍卫正义、弘扬正气作为办案宗旨,用心对待每一宗案件的审理工作。

多年的审判工作历练凸显娴熟的司法技能和沉甸甸的业务自信,更表现厚积薄发的“底气”。她承担多件复杂疑难案件的同时,配合庭长工作,以突出的业务能力及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赢得了同事的好评和尊敬。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犯罪案件的类型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无论大案、小案,她对每一起案件均认真对待。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不是所有案件在依法做出裁判后都能自动平复已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在一起多人诈骗案中,各被告人通过网络、电话诈骗数额高达96万余元,被害人达数百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且多为老年人。在审理过程中,部分被告人退回部分赃款,可对于这部分赃款如何公平发放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各个被害人手中。她耐心制作表格,将每一个被害人的信息、联系电话汇总,与书记员逐个联系被害人,对于地处偏远、行动不便的被害人,她积极与财务室联系,在与被害人核对好领款金额后,提前办好领款审批单并邮寄给被害人签字,再将款项转入被害人指定帐户内,减少被害人的诉累和损失。

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作为一名法官,她经常加班,只为调解好一个案子,忘记饭点,只为把手头的判决书写好。虽然很多工作是额外的,但她在处理案件时自觉地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既做到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法律效果,又竭力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讲究社会效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和社会对立,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刘芬芬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正是缘于她对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也正是缘于她心中时时刻刻装着人民。伴着法槌声一次次响起,她用全部的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司法审判这一伟大而神圣的实践中去,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谱写“平安衡东”、“和谐衡东”之曲!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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