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法官,我按你微信通知时间来了,应该不会拘留我吧?”被执行人刘某一到法庭就表示自己不是逃避执行,而是事出有因。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最后通牒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强制执行案成功和解。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5月18日刘某因购车向陈某借钱,约定次月25日归还,逾期按月息三分计算。借款到期后虽经陈某多次催收,但刘某总以各种借口拖延归还。无奈之后,陈某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陈某本金3万元,利息按月息两分从2018年6月26日起计算至借款全部归还之日止。
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经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均未发现刘某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也因无人签收被退回。电话联系到刘某后,其虽然认可借款事实,但却以自己在外跑运输没有时间为由拒不到法庭接受问话。找人无果之下,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号码加了刘某的微信,在确定是刘某本人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以图片的形式发给了刘某,并告知其如在2019年4月15日10时前不能到庭说明情况,法院将会采取拘留措施,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负担。
于是4月15日上午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画面。经过了解,刘某的确在外跑运输时间不自由,其父亲患癌多年一直在服药化疗,医治费用较高,自己两年前又与妻子离婚了,两个小孩现由自己抚养,虽然一个月收入有五六千元,但因家庭开支大,并也没什么剩余资金,所以尽管借款金额不大,但还是感觉有心无力。申请执行人陈某也证实,刘某的负担确实重,但不能以这为借口不还,自己也与他协商过,一个月还两千,慢慢还也行,可他就是不还,所以自己很恼火。
见刘某目前经济确实困难,而陈某并没有强烈要求刘某立即全部清偿,考虑双方原来是朋友关系,为避免矛盾升级,执行法官便劝陈某先消消火,建议刘某分期逐步清偿,利息还是按照判决书内容计算。最终两人握手言和,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在已经支付8000元的情况下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将余款本息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