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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小孩意见,法官劝退一起离婚案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19-09-06 09:29:13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刘法官。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我不会让孩子受伤害的。”尽管第二次起诉离婚以撤诉而归,但原告王某还是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感谢之情。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中,为避免小孩心灵受伤害,充分听取小孩的意见,成功劝说原告撤回离婚诉讼。

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相处了解后于2006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两个女儿。2013年原告王某发现被告陈某手机中有与其他女子的暧昧信息,俩人遂发生争吵,被告甚至动手打了王某,从而导致夫妻感情产生裂痕,双方开始冷战。2018年6月原告王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被告陈某当庭表示,自己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自己已经全部改正,希望原告能够回家相夫教子,自己一定会尽到做丈夫的义务。因调解不成,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婚前比较了解,婚后生育两个小孩,可见感情基础比较牢固,双方只要理性面对婚姻中的问题,和好完全可能,遂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2019年7月原告王某以夫妻关系没有改善为由再次起诉离婚。被告陈某到庭参加诉讼,因在暑假期间,陈某也将两个女儿带到了法庭。陈某希望原告看在两个小孩的份上不要离婚,但原告王某坚持认为,俩人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承办法官看见两小孩在法庭,一个八岁,一个十二岁。为了不让她们心理上有负担,便先单独听取她们的意见。她们眼中噙满了泪水,告诉承办法官,自己知道爸爸妈妈是来这离婚的,但是自己希望有个完整的家,不想爸妈离婚。于是承办法官把两小孩的真实想法告诉了原被告双方,两小孩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她们希望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如果父母当他们的面闹离婚,必然会给她们心灵造成伤害,也必定会影响她们的学习,也会影响父母在她们心中的印象。夫妻之间面对矛盾应当冷静下来,理性分析,即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也可做到好聚好散,但前提应当做好小孩的思想工作,让她们能够理解,慢慢接受,不至于让她们受过多的伤害而影响成长。

通过一番沟通,原告王某冷静了下来,她说尽管自己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但为不影响两小孩,自己这次还是撤回起诉,回去再与被告好好沟通,做好小孩的安抚工作。最后,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夫妻双方均表示愿意借这次机会一起陪同两小孩外出游玩放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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