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决策和指示,衡东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即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动员、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衡东法院党组决定出台《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防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守好司法服务“防疫”区。与此同时,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肖海军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单鲁超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坚任主任,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迅速开展,落到实处,其他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加强排查检测,切实做好信息反馈。积极配合并协助市中院、县委及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1月23日,通过电话方式全面摸排本院工作人员半个月内到过武汉或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情况,并登记在册,做到干警健康状况清楚,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零报告和及时报告制度,办公室设立专职联络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向专职联络员报告部门人员健康状况,严禁谎报、瞒报、漏报。专职联络员收到信息后及时向市中院和县委报告我院人员身体情况,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推动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春节放假期间,我院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指挥有力、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受交通停运和疫情防控因素的需要,春节上班后原则上不要求统一集中办公,特殊情况人员可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8日。另外,在确保生命和身体健康的前提条件下,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人员在岗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不得脱岗。根据实际情况,我院在法院大门、大厅分别安排值班人员做好日常值守,对来院的干警、当事人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
四、坚持全面覆盖,扎实做好防护工作。一是及时采购到电子体温枪、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疫情防护物资,保障了法院防疫措施的落实。在防疫物资紧缺的实际情况下,春节期间综合办公室主任陈坚和法警队政委肖中艳牺牲个人休息时间,2月1号(正月初八)凌晨两点仍在外采购疫情防护物资,为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二是组织物业人员每天对全院进行“无死角”消杀,切实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身体健康安全。三是对电梯采取防疫措施,加大对电梯开关、按键的消毒频次,安置电梯按键专用纸,张贴提醒电梯乘客时刻注意卫生,规避乘坐电梯交叉感染风险。四是门卫室对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温测量,对没有携带口罩的人员免费发放口罩并强制要求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确保做到措施到位,万无一失。五是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对工作部署等相关事项,尽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无纸化办公方式进行,不开不必要的会议,不组织集体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六是在法院公共场所添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并在专用收集桶旁将配备密封袋或保鲜袋,规范有序处置废弃口罩、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七是强化食堂用餐管理,实行统一报餐制,由食堂工作人员打包后再由各部门派人员分时间段取餐分发,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五、优化诉讼服务,做好防疫宣传引导工作。疫情虽阻断了距离,但是留住了司法为民的温情。为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发布《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的通告》,告知群众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涉诉信访接待场所,停止现场办理立案等诉讼事务和接待涉诉信访来访群众事项,开展网上开庭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湖南省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多元调解”等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开展诉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疫情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全院干警转发上级法院相关公告及本院通告,向全体干警推送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在做好疫情宣传引导的同时,引导全体干警正确看待疫情,科学进行防护,维护好自身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教育引导干警提高对不实信息的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努力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