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拘传被执行人刘某,成功为申请执行人邓某讨回36000元借款。
据悉,被执行人刘某于2016年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出具借条,载明“因资金周转问题,现向邓某借款30000元,预计2017年7月8日还清,如不能还清按违约加收6000元违约金,合计36000元整”。后借款到期,被执行人刘某分文未还,申请执行人邓某将被执行人刘某诉至衡东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刘某以种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邓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查询被执行人邓某名下的财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被执行人刘某玩起了“失踪”,电话无法打通,人也不知去向,执行工作只能暂缓。6月28日中午,申请执行人邓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刘某在某饭店办生日宴。执行法官听到这个消息,当即组织执行人员奔赴现场,拘传了被执行人刘某。被执行人刘某的亲戚见其被拘传,纷纷表示可以凑钱还款,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36000元,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