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们对调解结果没有异议,请在收到电子签名提示后签字确认。”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远程签字确认,衡东法院杨桥法庭特邀调解员刘寿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刘某与颜某2018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男孩,2020年因感情不和,经协商后于3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小孩由父亲刘某直接抚养,颜某每月抚养费500元至小孩满18周岁止。双方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颜某并没有按离婚协议按时支付抚养费,经刘某催促后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刘某遂作为小孩的代理人将颜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颜某一直性支付抚养费96000元。
衡东法院杨桥法庭在收到立案材料后,根据诉前调解程序,在征得刘某同意,将该案分派给法庭特邀调解员刘寿华先行调解。虽然经了解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因刘某在福建出差,颜某在株洲上班,两人各处异地,一起到庭调解都不方便。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特邀调解员刘寿华告诉双方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多远调解”进行在线调解。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室中,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视频实行隔空对话,最终就抚养达成调解。“这种方式既没交诉讼费,也不用去法庭,拿个手机就把事办好了,直是简单高效。”刘某点赞特邀调解员刘帮华如是说。
据悉,衡东县人民法院为深化诉源治理,探索建立了调解前置程序,规定12类案件应当进行诉前调解,旨在坚决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以减少矛盾对抗,维护社会和谐。同时着力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让当事人隔空也可对话,远程也可调解,既然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参与矛盾化解,也有效地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诉调分流+线上调解,司法便民实际了大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