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提升便民服务,8月3日下午,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由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刘某于2017年购买商品房时发现自己有不良征信信息,其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自己在某银行有一笔8000元的借款没有归还。因原告刘某并没有在该银行贷过款,于是找到某银行进行核对,经银行核查,系因银行系统升级时信息录入错误而导致。刘某遂要求银行立即消除其不良征信记录,但银行却一直没有给其明确答复,刘某的个人征信也一直处于不良状态。经沟通无果后,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立即消除其不良征信,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000元。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审查后,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将该案分配给特邀调解员谭志波进行诉前调解。谭志波接到案件后,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确认原告刘某所述事实属实,银行方面存在过错,于是建议银行尽快消除刘某不良征信影响,同时考虑实际情况给予部分补偿。因原告刘某在外地上班,特邀调解员谭志波告诉他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多元调解”进行线上调解。8月3日下午3点30分,双方在线上调解室可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银行同意限期取消刘某不良征信记录,同时补偿其部分经济损失。刘某表示同意接受,不再另行起诉。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龙仕达连线观看了调解全过程,问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是否满意时,双方当事人异口同声回答“满意”,标志着这起名誉权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划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