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衡东法院召开驻院(庭)人民调解员工作座谈会。衡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海军,衡东县司法局副局长陈石玉出席会议。会议由衡东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志刚主持。
座谈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谭志刚宣读了由衡东法院与衡东司法局共同审核选任的18名人民调解员为驻院(庭)调解员名单,立案庭庭长许文韬解读了《驻庭人民调解员选任及管理办法(试行)》并进行了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业务培训。杨桥法庭作为衡阳中院诉源治理联系点,交流了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经验。会上还充分听取了人民调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当场进行了解答和回复。
衡东司法局副局长陈石玉对选任的驻院(庭)人民调解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职;二是要公正廉洁,维护形象;三是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充分发挥驻院(庭)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和价值。
衡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海军对选任的18名人民调解员表示热烈祝贺。她强调,选任驻院(庭)人民调解员是深化诉源治理的新举措,大家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驻庭人民调解员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要严守作风纪律,切实增强维护人民调解员和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形象的自觉;要夯实工作保障,切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与会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被选任为驻院(庭)人民调解员既然是肯定与信任,更是压力与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加强学习,提升本领,尽心、尽力、尽责、务实按照要求做好驻院(庭)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