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今年2月份,衡东法院首次确定综合审判庭为试点部门,设立侵权类案件专业化团队,探索裁判尺度统一工作,完善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法律适用统一标准,为我院裁判尺度统一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凝聚共识,构建长效机制
2015年到2019年,我院共审结一审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589件,同比增长32.46%,面对大量涌现的侵权类案件,规范法官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显得愈发重要。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自2019年开始就侵权类案件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民事庭、刑事庭、五大法庭等各业务部门的意见,并于今年2月确定在综合审判庭试点,组建设立了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辅助人员组成的专业化团队,为建立类案的裁判尺度统一工作奠定了基础。
统筹协调,强化工作联动
顺势而为,乘势而上。根据院党组要求,综合审判庭第一时间响应,即刻部署、推进,整合县公安、检察、司法及政府,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侵权类案件的赔偿标准及法律适用问题召开研讨会,会议对相关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并研究制定了《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裁判标准的会议纪要》。
以会议纪要为依托,法院充分发挥其主力作用,赋强人民调解,加强与公安的协调,指导交警队人民调解,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化解在诉前;推行司法确认,加强与司法局(所)的对接,提供法律指引、示范裁判案例,确认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效力;深化诉源治理,设立河西新区管理委员会诉源治理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邀请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多元解纷,推进纠纷就地化解。
宣传推广,树立司法权威
自2月份以来,综合审判庭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共10余篇,用真实鲜活的案例进行报道,通过以案释法宣传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既提升了群众的了解度与知晓度,也为裁判尺度统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门工作促实效。2020年1-7月份,我院新收侵权类案件142件,同比下降23.53%,结案107件,调解与撤诉41件,调撤率达38.32%,其中通过交警队、人民调解等方式调解、撤诉9件。设立专业化团队,统一裁判标准,有利于妥善审理类案纠纷,从而实现个案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