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谭某甲诉谭某乙离婚纠纷一案,依法裁定准许谭某甲撤回起诉。
2020年9月7日,谭某甲到达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谭某乙与他人在网上聊暧昧,经过村干部调解未果,谭某乙离家出走,与之失去联系。谭某甲认为谭某乙的行为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立案后,通过短信送达了应诉文书和开庭传票,谭某乙接收了该信息,但拒绝接听电话。承办法官将情况告知了谭某甲,谭某甲这才说起诉离婚的目的不是一定要求离婚,而是想通过法院通知对方回来。承办法官表示谭某甲采取该种方式使得谭某乙一直在回避,反而会加剧双方的矛盾。谭某甲听后立马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并表示会采取正确的处理夫妻矛盾。法院根据谭某甲的申请依法裁定准许谭某甲撤回起诉。
法官后语:提起离婚诉讼是当事人的权利,但夫妻之间一有矛盾就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去解决,结果可能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