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法院执行局收到了来自申请执行人廖某某的锦旗和感谢,廖某某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高效执行,仅用一个月时间将被执行人的购房尾款、诉讼费等10万余元执行到位。
原来,2016 年3月18日,廖某某与肖某某约定廖某某将其坐落于衡东县某地某房屋一套转让给肖某某,并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协议签订后,肖某某支付购房款63800元,廖某某按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肖某某使用并办理好相关转移手续。廖某某交付房屋后,肖某某却迟迟不支付购房尾款。廖某某遂将肖某某诉至衡东法院,经依法审理,肖某某应支付廖某某购房尾款10万元及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廖某某多次催促却迟迟收不到钱,遂向衡东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廖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肖某某进行沟通,让其依法履行判决义务,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和交流,肖某某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在15日内凑齐资金将购房尾款一次性兑现。
拿到兑现款的廖某某十分开心并特别感动,称他没想到这个多次催讨无果的债务,申请执行后只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就得以清偿。廖某某连夜赶制一面锦旗,从株洲市攸县赶到衡东法院,将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以感谢法官尽心尽责为老百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