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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履行化困顿,善意执行促和谐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20-10-27 09:58:25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为我的事跑了这么多趟”,徐某的父亲拿到最后一笔执行兑现款2.5万元后,对承办法官连声表示感谢。近日,衡东法院杨桥法庭通过善意执行,成功执结完毕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耐心的执行工作表示感谢。

2010年10月11日,当时徐某只有7岁,就读于当地乡镇的小学一年级。放学回家时,在狭窄的马路上遇到迎面驾驶家用车的颜某,因颜某自信能够通行,没有车避让,致使徐某右大腿被压断,经医治被高位截肢,落下终生残疾。经交警部门认定,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双方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颜某需要赔偿徐某各项损失共计32.25万元,核减已经垫付的4万余元,还需要赔偿28万元。因颜某家境困难,且徐某父母同意分期履行,最终法院判决颜某自2011年开始,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2.4万元,直到全部赔偿到位时止。颜某依照判决支付到2016年,2017年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羁押侦查,导致停止支付。2018年徐某父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到颜某家了解情况后,发现颜某在事故发生后就去了广州打工,然祸不单行,在那边又发生了车祸,家中又有年迈的父母与年幼的小孩,经济确实困难。但颜某母亲与其妻子均表示,自己一定会想办法支付剩余赔偿款的。

承办法官将颜某的家境情况反馈给了徐某父亲,同时也邀请徐某一同去颜某家里了调情况,最终徐某表示同意暂缓执行,因为自己的小孩换假肢也要钱用,而自己也没有多大能力赚钱,要求一定要尽快赔偿完。在终结本次执行后,承办法官每年都会去颜某家里一两次,了解其情况,并把情况反馈给徐某父亲。期间,颜某也陆续支付了部分赔偿款。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颜某待在家中承包农田,搞水稻种植,国庆节刚过正是卖粮的时候,徐某父亲请求颜某付款,承办人找到颜某,颜某表示,法官来自己家里这么多次了,自己都不好意思,同时承诺只要粮款一回,自己一定将剩余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在承办人的见证下,颜某将现金2.5万元直接交付与给徐某,双方签字确认,该案全部兑现,再无其他任何纠纷。颜某紧握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法官能体谅自己,给予这么长的兑现期限,让自己生活有喘气的机会。而徐某父亲亦再次对法官耐心付出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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