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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交警、法院联合执行,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作者:肖丽红  发布时间:2020-11-10 19:00: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在衡东交警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曹某车辆扣押。

据悉,原告某诉被告曹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曹某应支付原告颜某38650元。因被告曹某迟迟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颜某向衡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曹某名下的车辆,但这辆车下落不明。

为此,衡东县人民法院委托湖南省交警总队进行查控,并提交曹某名下的车辆信息,湖南省交警总队指令衡东县交警大队对曹某的车辆进行布控。衡东县交警大队依法及时控制了曹某的车辆,并通知衡东县人民法院办理扣押手续。执行法官得知此情况后,及时组织执行人员至衡东交警大队进行对接,依法将被执行人曹某车辆扣押至衡东县法院。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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