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袁某某、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被告金某远在广东无法到庭,承办法官便通过云上法庭进行了庭前调解,从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到笔录签字确认,全程仅十余分钟。
被告袁某某、金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因资金周转需要共同向原告李某某借款,无奈经营状况不佳,一时无法还清李某某的借款,但表示愿意分期偿还。李某某也表示愿意接受两被告分期履行。
承办法官在告知了各方关于云上法庭的操作流程以及确保对操作流程熟悉后,便开始了视频连线调解工作,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了所需还款的本息数额以及分期还款的计划,一致意见达成后双方均在手机上对笔录进行了签字确认,省去了当事人的路途奔波,“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