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辖区石湾法庭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债权人大大提高了维权效率,省去了维权成本。
罗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对外向他人举债,哪知经营状况不佳,原本约定的还款计划无法达成,债权人纷纷向其讨债。兰某某已年近七旬,作为罗某某的债权人之一,其来到法院起诉要求罗某某及其妻子归还借款。
石湾法庭收到该案件后,考虑到本案实际情况,目前原告起诉只会增加其维权成本,法官考虑最佳办法便是通知双方到场进行诉讼之前的调解,通过不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维权。法官便委托了衡东县矛盾化解中心驻石湾法庭调解室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罗某某妻子也特别授权给罗某某进行此案的调解。经调解员调解,罗某某对此债务说出来自己的还款计划,同时得到了兰某某的认同,调解员针对双方的还款计划制作了笔录确认,之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对其协议进行了确认。兰某某表示,没想到此次维权仅仅用了半天时间,不仅效率高,而且不用花钱,对诉前调解表示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