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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拐骗两岁女童终获刑
作者:衡东法院 刘金良  发布时间:2020-12-31 16:57: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谢某某拐骗儿童罪。衡东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9月22日11时许,被告人谢某某在衡东县洣水镇金领100小区前的广场发现被害人周某(2018年1月1日出生)独自在玩耍,便想带周某回去当孙女。被告人某某将被害人周某带至自家车库,至晚上时,周某被被告人谢某某带至被告人三楼的家中,使周某脱离家庭和监护人。被告人谢某某明知周某监护人四处在寻找周某,但仍未将周某送还给其监护人。次日凌晨5时许,公安机关通过线索找到被告人谢某某家,被告人谢某某拒绝开门。后公安机关通过强制破锁的方式打开被告人谢某某家的门,将周某送还给其监护人。2020年9月23日5时许,被告人谢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中,被告人谢某某的家属代其补偿了被害人的损失35 000元,并获得了被害人的监护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拐骗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谢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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