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扣划住房公积金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黄某某因需资金周转向陈某某借款10万元,因未按期还款,陈某某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支付宝、财付通余额,查询结果显示其财产远远不够偿还债务,另查实被执行人也没有车辆和房产,通过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有固定工作,每月应缴存公积金,执行法官立马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实,经查明被执行人有十余万住房公积金,执行法官遂下达了扣划住房公积金的裁定书,并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助扣划该款项。
款项到达法院账户后,通知申请执行人进行了领取,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