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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拘留决定书,气焰嚣张也得“熄火”
作者:曾文新  发布时间:2021-06-18 15:38: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一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制作了拘留决定书,该被执行人从一开始的气焰嚣张到后来的毫无脾气,最终主动归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唐某某向某金融机构贷款,因未按期还款付息,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并判决,唐某某应归还3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金融机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唐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唐某某不仅未履行,也未报告财产。在法官的主持下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时,也是一句没钱,认为谁也拿他没办法的态度。

两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对唐某某进行拘留,鉴于唐某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官准备依法向其下达了拘留决定书。一开始唐某某的对立情绪很严重,气焰嚣张的称,“你们如果拘留我,我就破罐子破摔,更不可能还钱了”,“今天我如果被拘留了,十五天出来以后我就去哪里撞死”等言语。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唐某某态度立马好了起来,“法官,你和申请执行人那边说一下,如果不拘留我,我可以先归还一部分,剩余部分分期归还”,看到唐某某有了知错就改的态度,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进行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还款计划,唐某某当场支付了五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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