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最近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实施网络诈骗被获刑的案件。
2020年5月份,被告人邹某某从网上获悉可以发布虚假信息来骗取钱款后,便与被告人蔡某商议在网上发布虚假出售棉花娃娃的信息来骗取钱款。同年6月份,被害人彭某某(12岁)从网上看到出售棉花娃娃的信息后,便通过微信与被告人邹某某、蔡某联系购买棉花娃娃,在支付了80元棉花娃娃货款后,就一直催俩被告人发货。因迟迟未发货,彭某某要求退货退款,被告人邹某某、蔡某便以退货要交付海关费、保证金等费用为由,多次骗彭某打款,至2020年12月份,俩被告人共计骗取彭某人民币4 155元并全部予以挥霍。衡东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后,二被告人于2021年6月16日将诈骗的4 155元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原告谅解。
衡东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性质,对两被告人作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的判决。
在两被告人即将出狱之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合议庭成员电话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到看守所接被告人出狱。出狱当天合议庭成员与被告人的家属一同到看守所接两被告人,并告诫他们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掌握生活技能,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鼓励两被告人扬起生命的风帆,驶向新生的彼岸,重返社会;同时交待其父母,尽管两被告人刚刚成年,但因步入社会较早,生活经验不足,还需要父母的督促和提醒,希望今后他们能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关注小孩子的生活和工作,我们也将会通过回访跟踪孩子们的生活学习工作情况。
案件承办法官刘金良接两被告人出狱
法官助理邓志红交待被告人的家属两个小孩出狱后要加强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