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与衡东县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贷案件,这是衡东县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由衡东县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调解成功的第一案。
10月27日湖南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崔某某、罗某某归还2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衡东法院经过初步了解,本案崔某某、罗某某对借款事实没有异议,但对银行要求其支付罚息有意见且同意诉前调解。为了顺利调解好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衡东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邀请衡东县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衡东县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指令后,第一时间联系衡东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询问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争议焦点,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对本案涉及的罚息问题从专业角度进行调解前准备。10月28日上午,衡东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衡东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衡东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关于罚息的专业、耐心解读表示高度认可。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拓宽了专业调解员加入法院诉前调解渠道,让法院的诉前调解工作得到更高的质量保证。衡东法院将以此案件为契机,坚持“能人请进来”的有效方法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源头预防为主、诉前调解挺进、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基层诉源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