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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封车辆无法找到?法官、交警协同合作,解决车辆执行难题
作者:岳诚  发布时间:2022-10-31 14:5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与株洲交警联合执行,在株洲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夏某某名下的东风本田SUV。
   瞿某某与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4月15日经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夏某某自愿分期来偿还与瞿某某的借款。调解生效后,夏某某在约定日期到期后拒不支付借款,2022年4月,瞿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衡东法院依法向夏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之后承办法官曾多次联系夏某某,但夏某某却妄图通过逃避的方式来规避责任,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衡东法院在此情况下,全面的调查了夏某某的财产情况,除了发现夏某某名下有一辆登记在长沙的东风本田SUV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前往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对夏某某的车辆进行了查封登记,并将协助扣押夏某某车辆的请求与相关材料报送至交警部门,请求交警部门协助扣押。
   2022年10月10日,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高速收费站反馈的信息,成功拦截了夏某某的车辆并进行了临时管控,之后与衡东法院进行了沟通,承办法官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前往株洲,在临时管控点与夏某某见了面。在与夏某某见面后,承办法官耐心告知其法律义务,并出具车辆扣押令及相关法律文书,最终,夏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签收了车辆扣押令及相关法律文书后表示一定会积极与法院沟通,尽力兑现该案,随后该车被成功扣押。
   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已查封车辆的扣押一直是一个难题,车辆不同于房屋,其具有可移动的特殊性质,难以在未掌握被执行人动向的情况下现场扣押。此次衡东法院与交警部门协同合作成功扣押案涉车辆,是衡东法院运用多种思路化解执行难问题的成果,也是衡东法院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体现,更是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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