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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注重调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
作者:刘尚球  发布时间:2022-08-16 14:59:10 打印 字号: | |

感谢你们的高效调解,46.8万元货款已经到账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原告衡阳某商砼公司在调解协议签订第二日就收到被告攸县某建筑公司的全部兑现款。

被告攸县某建筑公司承包一房地产项目施工,因工程建设需要,于2020年7月23日与原告衡阳某商砼公司签订预拌混凝土销售合同,由原告向约定工程项目提供混凝土。2021年9月,双方经结算后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55万元。原告在催收余款时,被告以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妥善处理为由,拖延支付,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丁某等四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共计73万余元。

被告对所欠货款金额没有异议,但提出要求原告对墙壁裂缝问题进行维修。被告提供的施工现场照片虽然能够证明墙壁有裂缝,存在质量问题,但不能直接证明原告提供的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墙壁裂缝的形成涉及到混凝土本身的质量问题,以及运输、施工、养护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专业鉴定,且时间较长。合议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提醒鉴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解释和细心调解下,原告同意减少部分货款,并放弃违约金及维权费用,被告放弃鉴定申请,一支性支付原告货款46.8万元,墙面裂缝自行维修通过调解,既高效地为原告催回了货款,同时也充分考虑了被告的实际困难,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近年来,衡东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综合考虑双方诉求,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优先进行调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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