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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法院:新年调解第一案 及时化解促和谐

作者:赵芝兰  发布时间:2024-02-18 16:48:54 打印 字号: | |

2月18日,春节假期过后第一个工作日,衡东县法院干警迅速收心归位,投入工作,杨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刘某辉因工程建设需要资金,于2022年9月与原告谭某武签订了一个借款协议,约定刘某辉向谭某武借款30万元,月利率1.5%,借款期限为半年,逾期未归还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协议到期后原告经多次催收,只收回了一万元,剩余借款仍未归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18日上午,杨桥法庭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诉前调解,在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被告分六期偿还剩余借款,随后法庭进行了司法确认,自此以后,双方关于此事不再有任何纠纷。该起案件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耗时两个小时。

日月开新元,万象启新篇。过去一年,衡东县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新征程上,衡东县法院将以更昂扬的斗志、更坚韧的毅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推进多元解纷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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