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衡东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调度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唐建华主持,全体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就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就本院制定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工作方案》和《十项重点任务》进行详细解读。各法庭庭长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创建工作发表了意见与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是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准确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三个好”,即“化解好矛盾、办理好案件、树立好形象”。二是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作,各人民法庭作为直接责任部门要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对标对表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三是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重要抓手,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考评指标体系与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统筹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