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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容缺”受理立案,让涉企纠纷提速增效

  发布时间:2024-09-06 08:18:24 打印 字号: | |

“这是我们补齐的资料,没想到你们效率这么高!”近日,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衡东县人民法院得到顺利调解,公司委托代理人为法院“承诺+容缺”受理立案制度点赞。


“你的起诉状上没有公司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也没有公司盖章加法人签字。这些都不符合规定,需要进一步完善。”“根据我院涉企案件实行‘承诺+容缺’受理立案规定,只要你承诺在开庭前完善,我们可以先行受理,以免你们跑多次。”在得到公司承诺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接收案件材料。


被告黄某因经济周转所需于2022年4月7日与原告衡东农商行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30万元,事后被告黄某没有按照约定还本付息,原告衡东农商行遂起诉至法院。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由驻院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员得知被告对该案事实并无争议,仅因暂时经营困难希望给予一定宽限期限后,及时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作出让步,达成分期偿还调解协议。该案从受理到调解结案仅用时5日。


“承诺+容缺”受理立案是指诚信企业在起诉时,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但欠缺个别非关键性材料,法院可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企业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下一步,衡东法院将以小切口、小细节的创新带动立案服务水平提升、诉讼服务方式优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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