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5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任务明确、权责清晰、时限具体的整改责任体系,以上率下,凝聚全院“一盘棋”抓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主动领办重点难点问题,9次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安排整改工作,协调重点环节,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截至12月20日,市委巡察移交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交办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巡察期间移交的30件信访件,已办结30件。
二、整改进展情况
1.反馈问题: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有温差
问题表现一:“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出台《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运行更加规范。二是以上率下,党组会由党组书记领学,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领学,实现“逢会必学”,“第一议题”学习效果持续优化。
问题表现二:主题教育开展不深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机关一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扎实开展“以学铸魂”专题研讨,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开展1次集中学习,邀请支部书记列席,有力推动“党组领学,支部跟学”。三是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学习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1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深入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1次,培训干警240人次。
2.反馈问题: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有偏差
问题表现一:存在重数据、轻案件,案件质量监督“头重脚轻”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院庭长、员额法官集中学习“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相关文件,更好弄懂工作要求。院庭长监督更加主动,员额法官履职更加规范。二是将“四类案件”监督情况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依托数字法院系统完成“四类案件”标注、监督121件,严格做到“事前甄别、事中提请、事后留痕”。三是对任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专项案件评查,评查结果为合格。
问题表现二:对民事案件监督较少,案件质量评查体系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审管办增加1名法官助理,配强案件质量评查队伍。二是制订《衡东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认真评查重点案件17件,做到了再审案件、发改案件“必查”。三是出台《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实施办法》,推动“阅核制”常态化运行。四是认真配合好上级法院、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案件评查、“两官”履职评议工作,主动认领问题11个,制订整改措施27项,有力推动问题整改。五是对(2023)湘0424民初1532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0宗案件予以评查,发现有5宗案件存在公民违规代理的情况。上述5宗案件均被评定为瑕疵案件,已对案件承办人及承办部门负责人给予谈话提醒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在全院通报。
问题表现三:基层法庭建设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向上请示汇报,推动召开新塘法庭建设专题调度会,形成会议决议,有力推进项目进度。二是促成新塘法庭项目建设参照衡东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由专人专班负责,每周调度不少于1次。新塘法庭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
3.反馈问题: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深入,落实员额法官办案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有差距
问题表现一:员额法官办案系数不均衡问题较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约谈改非领导5人,政治部主任约谈改非部门负责人1人,将上级文件精神和巡察整改要求点对点传达到位。二是加强对改非领导的监督管理,调整协管职能,为员额法官分担行政事务。自2024年二季度起每季度对改非领导开展考核,评出良好等次9人,一般等次3人,助推改非领导更好履职尽责。三是成立速裁团队,重新配置办案系数,出台《民商事案件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规范》《诉前委托司法鉴定操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办案任务分配更加均衡,“繁简分流”运行更加顺畅。四是严格开展司法绩效考核,自2024年7月收到反馈意见以来,6名院领导、5名改非领导办理案件数相比2024年1-6月增加554件。
问题表现二:领导班子员额法官未带头领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四类案件”识别标注督促力度,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标注更加主动。二是压实院庭长特别是院领导办案责任,2024年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占比19%,较2021-2023年增幅明显。
4.反馈问题:社会治理存在短板
问题表现:不重视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结论,对未通过社会调查评估的罪犯判处缓刑,不利于社会高效综合治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湘0424刑初349号、(2023)湘0424刑初129号等刑事案件开展专项案件评查,评查结果为合格。二是推动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建立意见出具前对接会商机制,明确拟作出不适用社区矫正、慎用社区矫正等意见时的会商流程,凝聚更强社会治理合力。三是督促刑事庭召开庭务会,集中学习常用犯罪中慎用缓刑的情形,要求对于拟不采用社区调查评估意见的案件,应与社矫部门沟通,并按规定报请院庭长阅核,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拟不采用社区调查评估意见的,应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
5.反馈问题:落实扫黑除恶“打财断血”的要求不力
问题表现:被告人李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执行到位率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精锐力量攻坚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财产执行工作。一是迅速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走访调查等方式多渠道查找李某某等7名涉黑恶犯罪被告人的“黑财”,但除公安机关已查控的财产外,并未发现其他财产。二是做实财产处置工作,对公安机关冻结的15200元存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查封扣押的被告人手机、本田思域小车挂网拍卖,手机网拍得款4024.5元,车辆网拍得款75614元。积极与被告人亲属对接,通过被告人亲属与被执行人易某取得联系,易某主动缴纳罚金1万元。经过努力,李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黑财”执行到位金额104838.5元。三是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将案件纳入全市法院系统黑恶案件集中“交叉执行”。根据市中院裁定,将李某某等4宗案件交叉至衡山县法院执行,将易某甲等3宗案件交叉至衡阳县法院执行,凝聚执行合力。四是出台《关于建立涉黑恶案件审执联动的机制》,执行局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审理,“黑财”处置审执衔接更加顺畅。
6.反馈问题:落实管党治党的“两个责任”有欠缺
问题表现一:存在“好人主义”倾向,有“护犊子”“捂盖子”心态。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刘某容留他人吸毒案进行专项案件评查,评查结果为错误案件,经党组研究,对承办法官给予责令检查的处理,并在全院通报。二是对近三年再审案件组织集中评查,发现错误案件1件,瑕疵案件1件,对承办法官给予责令检查处理。
问题表现二:开展政治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更加主动履行派驻监督职责,2024年下半年联合县委政法委到各人民法庭开展调研、监督检查5次,现场督促整改问题7个。二是加强请示汇报,推动县纪委、县委政法委联合出台《衡东县政法部门执法检查和纪律作风督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政治监督,规范派驻监督工作开展。
7.反馈问题:持续抓好忠诚教育不到位
问题表现:用好反面典型,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开展关于规范会议记录的培训,设置党组会、院务会、重点工作调度会等5类会议记录本,由专人记录,持续提升记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召开了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通报了近三年违规违纪情况,并专题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计划将近三年违规违纪情况作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重点对照检查内容,做到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四是丰富警示教育形式,2024年通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院长讲纪律党课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7次,帮助干警知敬畏、守底线。
8.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问题表现一:存在白条入账,宣传文印、接待菜单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部牵头,通过个别谈话、现场走访、查阅凭证等方式对白条入账的伙食费、大额打入私人账户的加班工作餐费、无经手人签字的宣传文印、公务接待等开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实,没有发现虚假开支的情况。二是要求综合办牵头,对无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的财务凭证完善手续。三是约谈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要求严格落实财务工作要求,大额支出必入公司账户,有采购必有合规财务凭证,宣传文印、公务接待等支出应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从2024年12月初抽查的情况看,以上问题已杜绝,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
问题表现二:执行专户利息未及时向申请人清退或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将执行专户留存利息上缴国库。二是安排每年开展1次执行专户留存利息清退上缴工作,坚决做到执行专户无大额利息留存。
9.反馈问题:巩固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够
问题表现:教育整顿后,个别干部仍然存在“一岗双责”制度履行不到位、执行工作“吃拿卡要”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各支部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的决心。二是召开院务会,组织班子成员、中层正副职集中学习了“一岗双责”制度有关内容,深化对“一岗双责”理解,激发“关键少数”主动担当作为。三是2024年4月至7月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20余场,发布公众号28期,教育全体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是坚持刀刃向内,从严处理“吃拿卡要”行为,严肃处理共同违规收取服务对象现金550元的3名干警,1人被诫勉,1人被批评教育、责令检查,1人被谈话提醒。
10.反馈问题:未发挥能 动司法,对终本执行案件未及时恢复执行
问题表现:对刑事判决中没收财产和追缴财产终止执行未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过多依赖查控系统,忽视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执行措施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终止执行审批,2024年11月将刑事判决没收财产和追缴财产终止执行案件纳入“其他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需报经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二是坚持能 动司法,2024年线下走访2700余人次,移送拒执犯罪案件9件,限制高消费46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人。截至2024年11月,执行到位率大幅提升,位居全市法院第2位。三是扎实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执行、化解“骨头案”64件,努力减少执行终本案件存量。四是启动终本案件主动排查,目前已恢复执行181件,执行到位金额2721.53余万元。
11.反馈问题:工作纪律散漫
问题表现一:部分院领导、改非领导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谈心谈话,2024年党组书记、院长与院领导、改非领导谈心谈话60余人次,通过真心交流增进团结,凝聚共识。二是优化司法绩效考核机制,合理设置奖励处罚条款,拉开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差距,激发干事创业动力。三是严格考核,加强调度,推动院领导、改非领导更快更好办案,院领导、改非领导已按质按量完成2024年办案任务。
问题表现二:上班迟到早退现象较普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电子考勤工作办法》。二是严格按章执行,每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党组书记、院长约谈考勤不正常部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扣减非正常考勤个人绩效奖励46人1805元。迟到早退现象明显改善,上班正常打卡率上升至90%以上。
12.反馈问题:基层党的建设有短板
问题表现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一支部完善2022年组织生活会党员自评、个人总结及支部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重新制定2024年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对一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并予以通报。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学习教育,为每个党支部加配党务工作工具书3套,精心组织党务工作集中培训2次。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推动整改问题27个,将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了各部门年度考核。
问题表现二:党员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2023年民主生活会未完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党员领导干部向领导班子补充报告漏报事项,目前住房、用车、亲属从业等情况均已详细报告;完善2023年度谈心谈话记录,谈心谈话双方已补签字。二是做好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已安排政治部对照民主生活会工作要求,逐项梳理谈心谈话记录、对照检查发言提纲等资料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并向党组书记报告,由党组书记把关调度。
13.反馈问题: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表现:人事任免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人事任免表决程序不规范;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院领导班子、政治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人事任免、机构编制等规定,熟练掌握有关工作要求,避免因业务不熟造成程序错漏。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每次党组会召开前,由政治部对人事任免中需要回避的议题提前向会议主持人汇报,由会议主持人提醒相关人员回避。2024年7月至12月,已实施回避4人次。通过完善会议流程、记录等方式,已准确区分了党组成员的表决权与其他班子成员的发言权。自问题反馈以来,未出现发言权和表决权混同的情况,表决程序更加规范。依规及时办理机构编制事项,2024年7月至12月,经党组会讨论决定向上级编办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3次,确保党管机构编制落到实处。
14.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动真碰硬不够有力
问题表现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成立团购房问题化解专班,党组书记、院长任专班组长,院班子成员为成员,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二是安排专人花费近1个月时间就团购房建设整体情况、存在问题等细致摸底,形成专题报告。三是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努力争取政府出资购买部分资产,目前县政府主要领导已书面批示,并已通过会议形式形成落实方案。
整改计划:一是继续加大对接力度,尽快争取政府资金到位,统筹支付部分欠款,缓解压力。二是以专题报告为基础,制订催款方案,通过做工作、诉讼等方式,多举措加大购房款催款力度。三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对接,加快不动产权证书办理。
问题表现二: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执行案款专户内的不明案款进行了集中核查,查出的有来源款项已及时发放给权利人。二是余下不明案款已于2024年12月交县财政暂收,县政府书面明确“当事人兑付时予以办理”。
问题表现三:部分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学习开展不够好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出台或修订制度12项,尽最大努力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二是整改期间,每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党组会上既集中调度整改工作,又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检视自身;集中整改结束后,计划每年召开专题党组会对照问题,常敲警钟,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阶段性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计划有力推进,确保尽快整改到位。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完善预防举措,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后续将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见底见效。
(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推进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尚不完善的制度,深入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消除制度盲点。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12083;邮政信箱:湖南省衡东县河西315省道双园大道;电子邮箱:1316074405@qq.com。
中共衡东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20日